经海口市人民政府批准,海口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将市海秀片区的一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拍卖方式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土地的基本情况:本次拍卖出让地块位于海口市海秀片区,面积144888.48平方米(217.333亩),土地用途为以商业用地为主的商业、住宅混合用地。其中商业用地不低于50%,包含批发零售、商务金融、住宿餐饮和其他商服。土地出让年期住宅用地为70年,商业用地为40年,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起计。根据市规划局海规函[2015]861号,该宗地的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商务、居住综合用地,地块总建设量中住宅建设量应小于50%。该宗地容积率≤2.8;建筑密度≤50%;绿化率≥20%,建筑限高≤100米。其他规划要求按海规函[2015] 861号函和《海口市海秀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D片区·地块分图则(修改后)》(海口市规划局规划成果验收专用章2015年5月28日)执行。拍卖起叫价:人民币53985.45万元。
二、竞买人资格:竞买人可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且有建设、运营大型购物中心的能力,竞买人或其全资子公司应拥有不少于一个已建成开业的都市型购物中心。但法律法规另有限制的、或在海口市行政辖区内有闲置建设项目用地或拖欠土地出让金的除外。竞买人报名时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本次拍卖不接受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每次加价幅度为人民币100万元。
四、买咨询及报名期限:有意竞买者请到海口市土地交易中心(地址:海口市国贸二横路国土大厦一楼)或海南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号窗口查询,凭有效证件索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手册》,并按拍卖手册的具体要求报名参加竞买。报名时间:2015年6月5日至2015年6月19日16:00整(北京时间)。
五、竞买保证金:竞买人应在报名之前缴纳人民币53985.45万元竞买保证金。
六、资格确认、拍卖时间及地点: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5年6月24日16: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5年6月25日16:00整(北京时间)在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大厅举办。
七、其它事项:1、本次拍卖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已具备开发建设条件,竞得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行业标准·购物中心等级划分规范》要求的面积建设都市型购物中心,其建设体量不少于13万平方米(含地下部分)且整体持有;2、竞得人应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后一年内动工,三年内完成建设。涉及水务、绿化、市容、卫生、环境保护、消防安全、交通管理等的设计施工,应符合国家、海南省和海口市的有关管理规定;3、竞买成交当天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10个工作日内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买保证金自动转做出让地块的出让金,定金为成交价的10%。土地出让金应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受让人凭土地出让金发票及完税证明等材料办理土地登记手续;4、税金由竞得人按税法规定交纳,拍卖交易服务费按规定收取。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手册》,该手册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
九、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海口市土地交易中心
咨询电话:(0898)68531700 65303602
网上查询:www.landchina.com www.ggzy.hi.gov.cn
海口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05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