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认为,2011年颁布的《海南省电力建设与保护条例修正案》实施以来,对我省电力建设和保护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个别条款比较笼统,部门职责不够明晰、有些规定与国家法律、法规不尽一致等问题。会议决定,对条例提出修改完善意见,主要是进一步明晰相关部门对电力建设与保护的主体责任,规范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对现有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未达到国家和省技术规范要求的,进行更新改造,强化电力线路走廊清理。
会议听取了南海佛学院筹建工作的汇报。南海佛学院(筹)各项工作紧张有序推进,已完成项目选址,项目立项、可研报告批复和环境影响评估等前期工作。会议强调,南海历来是中国佛教对外交流的主要通道之一,建设南海佛学院要更好服务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加强与南海周边国家佛教文化交流,满足广大佛教信众需求。学院建设要依法依规,贯彻生态立省要求,坚持集约环保用地,保持当地原有植被和风貌,基本建设要与生态环境、南山文化氛围有机融为一体,将南海佛学院建设成为文化旅游新景区。各级各部门要支持佛学院建设。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