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设立村民“报建奖”
据悉,万宁市近日出台农村居民建房管理办法,引导村民科学建房,以改善农村居民居住环境,促进城乡协调统筹发展。
根据管理办法,农村居民建房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统一安排、节约用地的原则。选址必须符合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的要求;城中村内选址的,必须符合经批准的城中村改造修建性详细规划。
同时,农村居民建房应当遵循“一户一宅”原则,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划拨宅基地,且每户宅基地占地面积不超过175平方米。农村居民建房应以低层为主,不得超过三层,每户总建筑面积不超过40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