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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08日 星期三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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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宁设立村民“报建奖”

年底前报建并验收合格的 每平方米奖励30元
  本报万城7月7日电 (记者赵优 特约记者陈循静 通讯员黄良策)先规划、后建设,在2016年12月31日前办理报建手续,房屋建成并经验收合格后,还能获得每平方米30元的报建奖励。这是万宁新近出台的农村居民建房管理办法规定的。

  据悉,万宁市近日出台农村居民建房管理办法,引导村民科学建房,以改善农村居民居住环境,促进城乡协调统筹发展。

  根据管理办法,农村居民建房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统一安排、节约用地的原则。选址必须符合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的要求;城中村内选址的,必须符合经批准的城中村改造修建性详细规划。

  同时,农村居民建房应当遵循“一户一宅”原则,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划拨宅基地,且每户宅基地占地面积不超过175平方米。农村居民建房应以低层为主,不得超过三层,每户总建筑面积不超过4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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