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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民警因公伤残最高可获27万保险金

  本报海口8月21日讯 (记者陈怡 李关平 通讯员郑东阳)今天,海南省公安厅与中国人寿海南省分公司举行了海南省公安民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协议签约仪式,这标志着惠及全省公安民警的保险服务项目在我省正式启动。

  根据保险协议,民警可以享受相应的保险保障:烈士或因公牺牲可获保险金20万元、病故可获10万元、伤残最高可获得27万元;另外中国人寿赠送重大疾病、交通意外、健康咨询等增值服务。投保所需经费统一由中央财政承担。

  据统计,2009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因公牺牲民警多达29名,因公负伤民警多达230名。

  据悉,此次公安部、财政部联合出台公安民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政策,由中央财政为全国公安民警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牺牲、病故和伤残民警的家庭负担,对进一步提升公安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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