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有关负责人表示,各市县教育部门要认真将民办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年检结果进行公布。对定为年检暂缓通过的民办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要求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措施,并在3—6个月内进行整改;定为年检不合格的民办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责令停止办学,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收回办学许可证并做好善后事宜。对未取得办学资质的学校,一律不得招生办学。如擅自招生则属非法办学行为,属地市县教育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取缔。
据了解,全省182所民办中小学校包括完全小学85所、初级中学6所、完全中学8所,高级中学3所、九年一贯制学校68所、十二年制学校12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