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国务院发出通知,公布了第二批100处国家级抗战纪念设施、遗址名录;民政部发出公告,公布了第二批600名著名抗日英烈和英雄群体名录。
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表示,对于没有列入国家级的抗战纪念设施和遗址的,也采取分级保护的原则,由省、市和县进行保护。
“近年来民政部对散葬的烈士墓和零散的纪念设施加大了保护力度。近几年,中央财政投入了68亿元,加上地方财政的投入,超过100亿元。到目前为止,对83万座散葬烈士墓和13700多处零散的烈士纪念设施进行了抢救性保护。”
根据中央部署要求,日前民政部、财政部联合下发通知,对部分健在的抗战老战士、老同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发放标准为每人5000元。
具体发放对象包括4类:抗日战争时期的在乡复员军人和残疾军人;移交政府安置的抗日战争时期军队离休干部、无军籍职工;抗日战争时期在国民党军队服役,后在解放战争中起义、投诚编入解放军序列的在乡复员军人;参加过抗日战争,后回乡务农的原国民党抗战老兵。
窦玉沛介绍,目前,这项经费中央财政已经下达各地,各地正在抓紧落实,确保9月底前将补助金全部发放到老战士、老同志手中。
除了一次性的生活补助金,民政部还将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抗战老兵的抚恤优待和补助标准。
窦玉沛介绍,目前中央对参加过抗战的在乡的老战士补助标准是每年7000多元,有些地方根据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还要高一些。
“与此同时,我们将在10月1号再次提高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和补助标准。在这次提标中将重点向参加过抗战的老战士倾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