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认定,他们与“优步”公司的联系与雇佣关系无异,却没有享受雇佣关系赋予他们的权利,比如没有获得油气和车辆保养补贴等。
此前,“优步”公司坚称不应将个别司机的诉讼当成集体诉讼行为审理,认定车主没有形成共同观点,且与这家企业的合作方式各异。
“优步”公司随后发表声明,称对法院裁决“并不惊讶”,将提起上诉。另外,这家企业认定,法院裁决意味着加州大约16万车主中只有“极小的一部分”有资格成为集体诉讼的原告。
路透社评述,本案最终判决可能重塑共享经济模式。不少企业认为,相比雇佣关系,承包商模式更具弹性,对企业和承包商都有利。而司机方一旦胜诉,将确认车主与“优步”为雇佣关系,这将显著增加企业运营成本,包括缴纳社会保险、工伤保险以及失业保险等。红霞(特稿·新华国际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