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电脑随机选定确认,受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公司依法第二次公开拍卖:位于海南省定安县定城镇岳崧路与栖凤路交汇东南处槟榔加工基地原籽加工车间的房屋[房屋证号为:房权证定城镇字第0011773号]3374.19平方米及房屋所占土地34.98亩。
参考价:12149622.5元人民币,竞买保证金:500万元人民币。现将拍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拍卖时间:2015年9月30日10时;
2、拍卖地点:海南天锤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大厅;
3、标的展示时间:自见报之日起至2015年9月29日11时止;
4、 收取竞买保证金时间:以2015年9月29日11时前到帐为准;
5、办理竞买手续时间:自见报之日起至2015年9月29日17时止,逾期将不予办理竞买手续;
6、收取保证金单位名称: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账号:1009689400000122;开户行: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江支行。缴款用途处须填明:(2015)海南一中法拍字第31号(如代缴必须注明代某某缴款)。
联系电话:(0898)68528518、13322069388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贸路中机大厦12层西区
委托方监督电话:0898—653010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