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至3月间,符某某与“阿六”(另案处理)合谋进行网络诈骗,由“阿六”提供诈骗所用银行账户,符某某购买电脑等作案工具,在互联网上架设虚假的浙江卫视“中国好声音”电视栏目网站,利用弹出式中奖广告链接诱使被害人点击登录虚构网站,并使其误以为中奖后拨打网络上客服电话。符某某则冒充“中国好声音”工作人员,以领取奖品需要缴纳中奖风险抵押金、手续费等为由,要求被害人通过汇款的方式将钱汇到符某某指定的银行账户。通过这种手段,符某某先后骗取张某保和卢某荣两被害人共计3.6万余元。
2014年3月7日,符某某在海口市椰岛广场被抓获。龙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符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3.6万余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予惩处,遂作出以上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