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志勇为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
李梅华为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
李静云、叶珊茹、张峤、郭晓欣、孔琼、余江、王彩虹、邱忠、祁永杰、石磊、杨新丽、刘胜娟、朱润生、刘兰英、郝兆亮、许平飞、赵军、张爽、朱雅琴、王丹丹、周强、王晓祯、杜成鑫、郑霞、田开进、贺莺、唐赐伟、詹润红、王铭泽、周茹、程序、钟垂林、唐林艳、王芸芸、徐正伟、高俊华、林达、秦晴、李菁、王好、刘利红、林倩影、林秋婷、夏伟伟、赵道远、冯坤、李贝、刘利、聂海波、单宇、赵敬义、麻红丽、尹茂平、朱望锋、黄胜敏、童琦、唐进、罗金洁、王山元、郑船、王显芳、赵晖、赖凯萍、陈焱、陶永夫、吴剑萍、杨帆、胡娜、许蕾、邢君为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陈祥智、宋杰、袁华锋、符强、陆宁、蓝海燕、王海刚、陈玫伊、李凌燕、林中才、卢静华、林芝静、冯花、陈小燕、王娜茹、周果果、张林燕、吴美、王咸海、吴罗南、蔡莹、卢艳萍、张龙剑、邱甜、姜国强、王思霖、白玉琳为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何昌恩为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郭冬燕、符波、黄灿、蒙良、雷琼艳、王天琳、高景伟、张模金、沈美萍、黄心宇、康文举、孔凡勇、龙蜀娟、崔岱昕、梁晶晶、文魁兴、曹荣刚、李雪刚、高玉萍、张德雄、郝良存、何亮、张丽华、万晓霞、叶玉华为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贾希闯为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田立新为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石磊、韩军、王文丽、林琳、汪先顺为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苏志辉、宋长清、韦锋、容师德的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翁智用的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潘文壮、郭超光、曾东英的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林坚武的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闫黎明、叶珊茹的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胡耿的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