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天价鱼”“天价虾”“天价海鲜”“天价炕”……各地频繁出现的旅游消费“天价”事件,不仅严重损害游客利益,也对我国旅游产业健康发展造成了不良影响。
回顾近年我国旅游市场,每当长假旅游高潮退去后,各种旅游消费“天价”事件就会暴露出来,一次次突破大众心理底线。从东北“天价炕”到三亚“天价海鲜”,从青岛“天价虾”到常州“百元粥”,各种日常消费品在汹涌的客流和旺盛的需求中身价倍增,成为普通游客无法接受的“奢侈品”。
“吃、住、购是旅游消费服务存在问题较多的方面。饭菜质量差,数量不够还是小事,一些旅游消费品卖出几倍甚至几十倍于商品本身价值的‘天价’是常事。多数旅客虽然生气,但觉得维权麻烦,或者不会维权,也就忍了。”哈尔滨教师马丽丽说。
记者采访中遇到了被高价面条坑过的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民高先生。据介绍,去年他到南方某城市旅游,因胃肠炎发作,只能吃面条或稀粥,咨询餐馆人员后得知做一碗普通的素面竟要 80元钱。他求助导游讲价,可导游却置之不理。
针对全国各地旅游状况,相关部门曾对1142名游客发放了1300份调查问卷。其中,对于旅游消费服务不满意的游客达半数以上。在吃住方面“宰客”是旅游消费“天价”事件的主要环节。
尽管相关部门不断加大管理力度,但频发的旅游消费“天价”事件仍让游客不满。
目前我国景区的餐饮业、商品及客房服务价格均属市场调节范畴,由经营者依据自身成本、供求关系等自主定价。哈尔滨市松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说,市场上大部分商品价格由市场调节价决定,少数由政府定价、指导,只有在一些突发情况或明显影响国计民生了才会调控。
专家认为,我国现有的《制止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尚难适应现阶段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不能满足广大消费者维权和政府有关部门的执法实际需求。
记者采访了解到,随着我国旅游消费市场日渐火爆,景区基层市场监管部门面临事多人少、年龄老化、监管手段滞后等局面,给旅游市场监管带来一定影响。
有网友和消费者反映,一些导游与商家勾结联合“宰客”,手段高明,隐蔽性强,取证困难,给政府监管制造障碍。还有些商家利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等,钻空子、打擦边球,大肆“宰客”,而监管部门却难以查处。
记者 李建平 强勇
(据新华社哈尔滨2月19日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