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鲁海水泥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昌鲁海”)股东已将其持有的文昌鲁海100%股权转让,根据转让合同的约定,转让款项包括用于偿还文昌鲁海的债务款。为充分掌握文昌鲁海现有债务情况,以及资产抵押、质押、保证等各种形式的担保情况,方便债权人申报债权,以便安排债务清偿,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权申报:请各债权人务必于本公告限定期限内申报债权,以便要求转让方安排清偿;逾期未申报的,只能向原股东主张,与股权受让方和文昌鲁海无关。
二、担保情况申报:请文昌鲁海的被担保人务必于本公告限定期限内申报资产抵押、质押、保证等各种形式的担保情况(潜在债权),以便要求转让方安排解除;逾期未申报的,只能向原股东主张,与股权受让方和文昌鲁海无关。
三、申报债权范围:截止债权申报日(债权人申报债权之日)尚未清偿的债权(包括担保债权)。
四、债权申报程序:(一)向联系人了解债权申报要求并索取债权申报表,按要求申报债权,并寄(送)债权申报表及相关证据材料一式两份至联系人。(二)联系人: 姓名:邢璐; 联系方式:68571588-8105/15008985506;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85-87号天邑国际21楼
五、债权申报期限: 债权申报截止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 特此公告
文昌鲁海水泥实业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