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广艺昌实业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460100098704232;法定代表人:黄丽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我局对你公司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的涉税情况进行检查,但因你公司不在税务登记证登记地址经营且无法联系你公司相关人员,相关的涉税文书无法送达。现将《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琼国税二稽罚[2016]1号)公告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自本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我局将依法作出处理。
特此公告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16年3月3日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办公地址:海口市龙昆北路10号8602;联系人:王心博;联系电话:0898-667905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