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区集团化和农场企业化是农垦改革的重要内容。去年12月,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成立,标志着垦区集团化迈出了重大步伐。为了把农场改造、培育成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我省着手制定推进农场公司制改革的指导文件,并在东昌等7个农场进行公司制改革试点。今年2月,领导小组审议了文件稿,提出重大修改意见。会议听取了文件稿的修改情况和7个农场试点工作情况汇报,与会人员展开深入讨论,提出意见建议。
李军对前一段调研起草工作给予肯定。他指出,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文件精神,解放思想、立足实际、大胆突破,创新政策设计,把农场打造成真正市场化的经营主体,增加职工收入。要按照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来构建农场公司治理结构,防止农场“翻牌”。要通过科学的制度安排,使经营管理层利益与农场公司发展紧密挂钩,充分激发他们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创造性,催生一批优秀农垦企业家。要探索建立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与农场公司的新型母子公司关系,在资产、资本、人事等方面该管的管稳妥,能放开的充分放开,使农场公司按企业规律运营。
副省长、领导小组副组长何西庆出席会议并对文件稿修改提出具体意见。省有关部门、试点农场负责人参加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