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山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派出工作人员,除履行日常检察监督工作职责外,与环保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定期召开一次会议,临时会议则根据环境保护执法工作需要随时召开,由区环保局通报相关工作情况,遇到的问题及执法中存在的难点,双方共同研究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