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南金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轮公司)董事长武永清目前正常履职,于守泉无权作为召集人召集和主持公司临时董事会。《通知》违反了《公司法》第109条之规定。二、董事长武永清已于2016年5月25日在《海南日报》公开对联大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提议召集和主持海南金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董事会通知》进行了答复,并定于2016年7月12日上午10:00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正在筹备中。在董事长正常履职的情况下,于守泉无权自行以召集人的身份通知召开临时董事会。三、《通知》中罢免董事长、解聘总经理的议题违反了山东联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纪委有关“在中心、联大划转山东省国资委管理之前不得变更海南金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及管理人员”的决定。
海南金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武永清
2016年6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