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雄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海南晋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张旭:
本院受理原告庄柏新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琼0105民初2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O一六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