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依法在海南省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持有的有效注册商标(含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均可申请认定海南省著名商标;已超过3年有效期或有效期前3个月的海南省著名商标,需重新认定。企业申请认定海南省著名商标,应当在7月30日前,向企业所在地市(县)工商局办理相关申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