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已经在我省全面推开,省人社厅、省教育厅于8月11日发布的《关于印发海南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名额分配方案的通知》,可以说是为该项工作取得了“开门红”。
方案规定,要确保每市县(不含区级)分配1个以上正高级教师,厅直属中学、省高校和科研机构附属中学等(下称“省属学校”)共分配1个以上正高级教师。在保底基础上,按中小学教师总数及我省高级岗位总数的比例确定各市县、省属学校的正高级教师具体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