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媒体: 海南日报 | 南国都市报 | 南海网 | 南岛晚报 | 证券导报 | 法制时报 返回报网首页 |   版面导航
2016年08月14日 星期日      报料热线:966123
当前版: 003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四川高院出台意见
对“青春损失费”“分手费”等主张说不
  据新华社成都8月13日专电 (记者吴光于)四川省南充市营山法院老林法庭庭长何礼东是一位长期扎根于基层农村的法官。过去,他在案件审理中总会遇到一些令人头痛的要求。

  “很多非婚同居的情侣,在感情破裂的时候,一方往往要向另一方索要‘青春损失费’‘分手费’,理由是事前有过约定。过去,由于对此类约定的合法性没明确的界定,法院在作出不支持的判决后,需要花大量的时间向当事人进行解释。”他说。

  近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对此类案件作出了明确规定,对因非婚同居、不正当两性关系等产生的“青春损失费”“分手费”“精神损失费”等有损公序良俗行为所形成的债务不予支持。

上一篇    下一篇
   第001版:头版
   第002版:海南新闻综合
   第003版:中国新闻综合
   第004版:世界新闻综合
   第005版:里约奥运会特别报道
   第006版:里约奥运会特别报道
   第007版:文化周刊
   第008版:文化周刊作品
神舟十一号载人飞船运抵发射场
下月起扩大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
希腊籍货船抵达福建 沿海港口接受调查
谁动了我的个人信息?
13岁少年抢手机纵火烧伤女教师
对“青春损失费”“分手费”等主张说不
台湾旅游团大巴 福建龙岩突遇山体滑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