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2012年5月,姚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绿化宝岛造林作业计划”项目款拨付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造成不良影响。依据有关规定,三亚市纪委、市监察局审议决定,给予姚腾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