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电脑随机选定确认,受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由我公司对下列涉案需变现财产进行公开拍卖:位于海口市龙华路23-2号大骅商厦西侧313、314、315、316、317、318、319、320、321、322、323号房共11套(证号分别为:海房字HK137207、137214、137216、137218、137220、137222、137224、137226、137228、137230、137231号),参考价为163.20万元/整体,保证金40万元;位于海口市群上路88号美舍名家4-110号商铺(证号:海房字HK163357号),参考价为78.5万元,保证金30万元。现将第二次拍卖相关事项公告如下:1、拍卖时间:2016年10月13日10:00;2、拍卖地点:海口市国贸路13号森堡大厦七楼;3、标的展示及办理手续时间:见报之日起至2016年10月12日17:00止,逾期不予办理竞买手续;4、收取保证金时间:2016年10月10日17:00前(以到账为准);5、收取保证金单位名称: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海口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标的账号:1009454890000656;6、缴款用途处须填明:(2016)海中法拍委字第106号(如代缴须注明代某某缴款);7、特别说明:上述标的按现状拍卖,过户的税、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拍卖机构电话:0898-66531951、13876755188(谭先生);法院拍卖监督电话:0898-667006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