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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放宽可不办理施工许可建筑工程条件
投50万元以下或400平方米以下房屋建设可不办理施工许可
  本报海口10月8日讯 (记者孙慧 通讯员杨洲)记者今天从省住建厅获悉,近日住建厅出台《海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实施细则》,对可以不办理施工许可的建筑工程规模进行调整,进一步对施工许可的受理、审批条件、程序进行简化。

  《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建筑工程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在400平方米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可以不办理施工许可。较住建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投资额30万元以下或300平米以下的规定,有所放宽。

  《施工细则》也明确规范了施工许可信息化管理,规定要通过“海南省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进行施工许可的申请、审批。

  《施工细则》中还指出,要实行违法施工行为登记管理,遏制未报先建。规定补发施工许可证须对建设单位、施工企业未报先建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和执行完毕后才可。规范施工许可受理、审查和发证程序,促进便民利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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