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作内容:
招商方拟以其拥有的“临高澜江花园二、三期项目土地”公开招商进行合作开发,具体建设内容待引进合作投资方后再确定。
临高澜江花园二、三期项目土地面积约为176400.78㎡,项目土地用途为其他普通商品住宅用地,平均容积率为2.4,建设密度≦35%,建设高度≦100米。
二、合作方式:招商方提供土地,合作投资方提供项目建设全部资金(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报建、建筑安装、配套工程等项目建设管理及物业营销全部资金,具体以实际投入为准),负责项目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及物业营销等全过程工作。项目开发采取组建项目公司作为项目合作开发的主体,双方共享项目开发权益。
三、合作收益分配:
1、招商方收益:
采用“前期收益+后期投资回报”的原则。
招商方分得不低于19315万元资金作为项目前期收益,由合作投资方分期兑现。
后期投资回报,根据招商方实际投入按经测算的本项目投资内部收益率水平确定,但最低不低于7%。
2、投资方收益:
项目建成后,除招商方分得的收益外,剩余部分归合作投资方享有。
四、招商方式:通过海南产权交易所市场平台面向社会公开竞争性招商,采用网络竞价方式,以19315万元为底价竞价,所报价格即为招商方的前期收益,报价最高者被确定为合作投资方。
五、公告期:2016年10月21日-2016 年11月17日。对合作投资方的基本要求及条件等详情请登录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i.gov.cn)、海南产权交易网(http://www.hncq.cn)查询。联系方式: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产权交易21号窗口。电话:65237542,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 海南产权交易所 电话:0898-66558034孙女士、0898-66558023徐女士。
海南产权交易所
2016年10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