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海事法院二○一六年十一月十七日
海口海事法院将于2016年12月5日10时至2016年12月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海口海事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户名:海口海事法院,网址:https://sf.taobao.com/0898/05?spm=a213w.3065169.courtList.723.Dp8RY4),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海南省澄迈县金江镇金马大道西侧60000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号:金江国用(2012)第4807号,地号:109010003,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办证日期为2012年7月18日,终止日期为2081年7月12日。(四至情况:东至空地,西至金江至打拉公路,南至四海云天公司,北至空地)特别提示:海南中城建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对该土地使用权享有抵押权,该块土地为空地尚未平整。(拍卖标的物详细情况详见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起拍价:4928万元,保证金:400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或1万元的整数倍。二、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6年11月18日起至2016年11月30日止(节假日休息)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自行前往看样或与本院承办法官联系统一安排看样。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六、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海口海事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海口海事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16年11月30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6年11月30日前与本院联系。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6年11月30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