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信访局负责人介绍,10月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了《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对信访督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首次对信访工作的各项责任主体的责任内容进行明确规定,强化了信访工作问责力度,同时还对信访工作督查的主体、内容、频率和程序做出具体规定。省委、省政府对这次信访工作联合督察高度重视,开展联合督察既是推动我省信访工作制度改革责任落实的有力举措,又是推动信访问题及时就地解决在基层的迫切需要,也是推动我省信访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必然要求和推动工作作风转变的重要途径。
此次海南省信访工作联合督察分两个阶段进行,11月8日至18日为自查阶段,各市县和省直各单位要对照有关要求进行自查自评;11月22日至25日为实地督察阶段,7个省级督察组将实地重点督察各市县、省直各单位建立信访工作新机制情况、化解信访积案集中攻坚情况、信访业务规范化建设情况、源头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情况,以及信访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联合督察,省信访联席办日前已经专门举办了信访工作联合督察动员培训会,就督察工作的主要任务、方法程序和工作纪律等有关内容提出了明确要求。联合督察工作结束后形成报告上报省委、省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