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工信部令第25号)、《工业与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打击通讯信息诈骗相关工作的通知》(工信部网安函〔2015〕601 号)等国家法律和政策要求,电信经营者应告知并为尚未提供真实身份信息或者所提供身份信息不全的电话用户补办登记手续,应当在向尚未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确认提供服务时,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对于身份不明或拒绝身份查验的用户,不得提供服务;400业务真实落地号码必须为申请单位实名办理的电话号码。
为执行国家法律政策的相关规定,我司开展400业务的实名补登及400真实落地号码的实名核查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400业务的实名补登工作至2016年11月30日止结束,请未实名的“400”客户及时向所分管代理商或客户经理提供资质材料以办理补登手续,逾期未办理者, 我司将不再接受补登手续办理。
二、400真实落地号码为申请单位实名办理电话号码的核查工作至2016年11月30日止结束,请未提供真实落地号码与所申请400号码同名证明的客户及时向所分管代理商或客户经理提供同名证明,逾期未办理者, 我司将依法对您的号码停机处理,停机超过三个月后,将依法解除电信服务协议并收回此号码。
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
2016年1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