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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首次发放海域
使用权《不动产权证书》
  本报三亚11月22日电 (记者袁宇)在凤凰岛西北侧对应海域的使用权登记手续完成后,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日前向权利人颁发了《不动产权证书》,这是三亚市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后颁发的第一本记载海域使用权权利的《不动产权证书》,标志着三亚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又上新台阶。

  与原蓝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权证书》相比,新颁发的红本《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内的“权利类型”一栏中登记了“海域使用权”,统一设置了具有唯一编码不动产单元号。

  当前三亚正积极推动实施房产、海域使用权(无居民海岛使用权)、林权登记档案移交和统一登记,全面实施各类不动产统一登记。自今年4月11日起,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已受理办结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2万多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13800本、《不动产登记证明》6800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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