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2016年7月,为优化财政涉农资金安排使用机制,保障贫困县脱贫攻坚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精神,我省印发了《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支持临高、白沙、琼中、保亭、五指山5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围绕脱贫攻坚工作,统筹整合使用37项中央和省级财政涉农资金。
同时,考虑到我省贫困县(市)数量较少、非贫困县(市)脱贫攻坚任务较重等实际,《实施意见》允许其他市县参照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