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种行为包括:
●扰乱铁路站车运输秩序且危及铁路安全、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
●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或者在其他列车的禁烟区域吸烟;
●倒卖车票、制贩假票;
●冒用优惠(优待)身份证件、使用伪造和无效优惠(优待)身份证件购票乘车;
●持伪造、过期等无效车票或冒用挂失补车票乘车;
●无票乘车、越站(席)乘车且拒不补票;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应予以行政处罚的行为。
铁路旅客信用信息记录保存期限为5年,铁路部门将严格按规定向国家、地方相关部门和有关征信机构提供。
被列入失信行为信用信息记录的旅客如有异议,可通过12306客服电话或由所在地车站通过12306客服电话向实施信息采集的铁路单位书面提出异议申请。信息采集的铁路单位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作出书面答复。经审查确认旅客信用信息错误、遗漏的,将予以纠正。
近年来客运服务人员在日常履职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件有所上升。针对这一情况,铁路部门将采取措施,切实维护客运服务人员合法权益,提供心理咨询,疏导心理压力,实施激励措施,保护铁路客运服务人员立足岗位、服务旅客的积极性,不断提高铁路客运服务质量。
(新华社北京1月19日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