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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3月12日 星期日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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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推行“法律扶贫”
减免贫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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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那大3月11日电 (记者易宗平 通讯员吴开明 李国妹)原本需要交公证费才能享有的继承权事务,不但没有出一分钱,而且很快办好。近日提及此事,儋州市新州镇大屯村贫困村民曾女士感慨不已,“法律扶贫让我得到实惠”。

  曾女士的丈夫郭先生在一次交通事故中去世,留下了1200元存折,因遗忘密码,银行工作人员要她办理继承权公证书。儋州市司法局为她办理了一张“法律服务专用证”,凭着这张卡,儋州市公证处启动简易程序,免费为她办好了继承权公证书。

  2016年,儋州推出惠民法律服务制度,对该市贫困户以及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农民工、残疾人等,经过审批发放《法律服务便民册》。持证人在全市范围内,可减半甚至免费申请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不再需要提供经济困难证明,同时享有“优先接待、优先受理”。

  推行“法律扶贫”以来,儋州市司法部门组织一批法律工作者,多次主动进村入户。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全市共向村民发放各类法律宣传资料1万多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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