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琼山区滨江街道办铁桥社区林村居民小组持琼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安排铁桥社区林村居民小组集体企业留用地的批复》(琼山府函【2017】36号)向我局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企业留用地业务。经调查,该宗地位于琼山区滨江街道铁桥社区,共两宗地块,宗地总面积为12282.63平方米(合18.42亩)。其中:地块一土地面为9492.74平方米(14.24亩),四至为:东至琼山强制戒毒所备勤楼、西至新大洲大道、南至琼山消防队、北至海南省拘留所;地块二土地面积2789.89平方米(4.18亩),四至为:东至空地、西至海南省第一劳动教养所(备勤楼)、南至海口市公安消防支队、北至海南省第二劳动教养所。凡对该宗地权属有异议的,请自登报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琼山分局申诉,逾期不申诉的,视该地权属无异议,我局将依法办理集体土地留用地登记手续。联系人:陈在有 电话:65800929
海口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3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