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救助对象范围分两大类:重点救助对象,包括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其他救助对象,包括城镇低收入救助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救助对象。以上困难群众,在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符合条件的特殊门诊和住院治疗患者,所产生的费用,该市予以医疗救助。
儋州市政府要求各镇、农场积极组织好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材料的上报工作,并对上报的材料严格把关、承担责任。市民政局对所上报的医疗救助申请家庭将进行入户抽查,抽查率超过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