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坟墓位置范围:该项目地块四至:北至美女峰、南至黑小村、西至崩田村与国茂公司交界处、东至黑大村与万州村交界处。二、办理日期及补偿标准:请该地块范围内的坟主自登报之日起7日之内到镇政府进行相关登记,有关补偿按《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转海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征地统一年产值和海南省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陵府[2014]291号)规定标准执行。三、坟主自登报之日起十五日内自行将坟墓迁移,如逾期未迁移的,视为无主坟墓,将由镇政府按指定位置进行迁移。
联系方式:英州镇政府陈先生 联系电话:15108959488
万安村委会黎先生 联系电话:13876553408
特此公告
陵水县英州镇人民政府 2017年3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