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珠海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1999年至2016年间,被告人卢子跃利用其担任义乌市市长、丽水市委书记、浙江省副省长、宁波市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帮助,卢子跃直接或者通过其家人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7亿余元。
卢子跃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