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乐东黎族自治县利国镇望楼村强令村民履行非法定义务、克扣村民补助款问题。2014年 6月,该村党支部组织村“两委”干部在讨论发放国家危房补助款工作时,强令3户农户从所得补助款中各扣出1万元、1万元、0.5万元分配给不属于本次发放对象的3户农户。时任村党支部书记韦淑生和时任村委会主任罗亚生对此负主要领导责任。2016年12月,韦淑生、罗亚生均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五、定安县新竹镇卜效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吴英居等人截留五保户物资问题。2016年11月,吴英居和村委会委员吴崇富在发放五保户物资过程中,以村委会需要雨衣用于防汛为由,私自截留18位五保户的雨衣,并存放在村委会。2017年4月,吴英居、吴崇富分别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和党内警告处分。截留的雨衣已补发给五保户。
《通报》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让扶贫政策真正惠及贫困群众。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绝对不允许搞形式主义,绝对不允许弄虚作假,绝对不允许数字脱贫,绝对不允许截留、滞留、挪用、贪占扶贫资金,绝对不允许干部渎职失职和不作为、假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要求,把纪律挺在前面,以精准监督护航精准扶贫,为打赢全省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的纪律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