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支持中小企业转型升级;主要采取贷款贴息、购买服务、风险补偿、奖励补助、股权投资和设立基金等方式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其中贷款贴息的额度,按照中小企业获得实际贷款额的1%-1.5%计算,每个项目贴息额度一般不超过100万元。担保费率补助的额度,按照当年担保机构新增中小企业担保贷款额的1%计算。
金融机构的奖励额度,按照当年中小企业担保贷款总额的2‰计算,年度总奖金额度不超过50万元。对单个服务机构奖励额度不超过100万元。对纳入我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单位的奖励额度,不超过总投资的30%。
同一个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专项资金不再重复支持;专项资金优先用于贷款贴息、股权投资、设立基金和风险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