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张海英2017年7月15日在海南日报上的通知,以及你代表中城汇日月湾(海南)冲浪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放弃了湖北省高院执行中的2900万元债权,本人作为拥有中城汇日月湾(海南)冲浪文化产业有限公司45%股权的股东,依据《公司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的规定,特提议你召开临时股东会讨论上述的问题。自本通知刊登之日起3日内,若你没有回复,则视为你对本人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拒绝。联系电话13637528760
尹佳
2017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