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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8月10日 星期四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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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号转网是消费者权利
  据媒体报道,日前,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相继公布了6月份的运营数据。三大基础电信运营商的4G用户净增数合计超过2000万。报道称,在三大基础电信运营商对新入网用户各种优惠攻势下,新用户数量迅猛增长。但与此同时,老用户直言“运营商喜新厌旧,自己无能为力”:新入网的用户可以享受诸多实惠套餐,而对老用户却没有什么优惠或优惠力度不大。

  老用户何以“无能为力”?这是因为在现有的电信运营体制下,老用户相当于被捆绑在了电信运营商身上。由于不能带号转换电信运营商,对绑定各种移动终端的智能手机用户而言,弃号转换电信运营商的成本和风险越来越大。这其实是电信运营商对新用户笑脸相迎,对老用户冷脸以待,以及老用户虽然对电信运营商的服务不满却难以拔腿就走的原因。

  事实上,早在2010年,工信部就在天津和海南启动了带号转网试点。2014年,工信部又批准江西、湖北、云南为第二批带号转网试点地区。然而,从试点情况看,电信运营商对此积极性不高,为带号转网的用户设置了重重门槛,以致当时有报道称“30多个步骤吓跑用户”。

  对电信用户而言,在智能手机时代,带号转网的必要性不是下降了,而是提高了。与各种卡、证和移动终端绑定的电话号码,已成为使用者不便改变的生活基础的一部分。没有带号转网,电信运营商就会越发“吃定”老用户,并不断以优惠噱头吸引新用户,很快使他们也变成老用户。

  带号转网并使其手续便捷化、过程简单化,是落实电信用户消费选择权的前提条件。没有这一条件,电信运营商之间就不会有起码的竞争。而没有市场竞争,消费者就无异于“鱼肉”,垄断者则为“刀俎”。如是,老用户抱怨归抱怨,运营商仍旧笑看新人入瓮成老者。显然,现行电信服务机制不改,消费者在电信服务市场上的选择权利就难以落实。

  对商品和服务的选择权是消费者的基本权利。以现在电信运营商的技术水平和智能手机的功能,落实消费者带号转网的权利不存在技术上不可逾越的障碍。带号转网不进反停,推向全国全网遥遥无期,此非不能也,是不为也。(何人可)

  (摘编于8月9日《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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