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正受理黄良石持有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东建证字0857号]危房改造和补办宗地档案地籍调查事宜。该宗地位于八所镇琼西路西5巷,土地面积为114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经实地调查,该宗地四至为:东至黄万全,南至水沟,西至王仕梅,北至公路,坐标为:J1(X114715.437、Y19891.261)J2(X114712.587、Y19896.541),J3(X114695.868、Y19887.515),J4(X114698.718、Y19882.235)。 凡对该宗地权属有异议者,请将书面材料及有效证明材料自通告发布之日起15天内送至我局地籍岗,逾期未提出异议,我局将按规定为该宗地出具宗地坐标图和办理宗地档案资料。
东方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