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安监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考核细则包括责任落实、依法治理、体制机制、安全预防、基础建设、事故情况、加分项、否决项等8大部分,共44条,共计100分。其中考核权重最大的2条分别是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强化重大事故防控,分别占10分和30分。
这位负责人强调,各省级政府要建立安全生产绩效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的相关制度;要进一步强化职业健康监管,提高监管实效;依法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检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加强高危粉尘、高毒物品等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建立12350专线与社会公共管理平台统一接报,完善举报奖励制度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