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占用的新宏兴大厦(也称黄山大厦)二楼靠人民大道的改建部分58.95平方米,为了方便租用人经营,补充协议约定二楼业主每月须向大厦业委会缴纳3000元的经营占用租金;大厦业委会根据市场的变化,原租金与市场价相差甚大,严重损害了全体业主的利益。2017年4月25日大厦召开了全体业主大会,经大厦业委会慎重研究,根据市场调解决定调高占用二楼改建部分的租金,现决定从2017年5月1日开始按每月5895元(租金每平方米按100元收取)收取占用改建部分的租金,在此租金上以后每年上浮百分之十。请你们接到通知后现每月按5895元缴纳租金。
特此通知!
海口市美兰区新宏兴大厦业主委员会
2017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