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也一同被授予“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称号。
据悉,“长安杯”是中央对一个城市(区)平安建设、社会治理创新、和谐社会建设及发展软环境等综合水平的最高褒奖,获得“长安杯”必须连续3届以上(含3届)被表彰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优秀市(地、州、盟)、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市、区、旗),每届跨度4年,连续3届共需12年。“长安杯”评比也是我国综治领域时间跨度最长、涵盖内容最多的一项综合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