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投资仲裁是解决投资者与东道国之间投资争端的主要方式。然而,我国此前尚无一部国际投资争端仲裁规则,仲裁机构也没有受理投资争端的实践。我国企业与东道国发生的投资争端大多诉请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或其他国际仲裁机构解决。
“此次国际投资争端仲裁规则的出台,填补了我国国际投资仲裁领域仲裁规则的空白,丰富和发展了我国投资仲裁实践,为营造我国更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