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我局以《关于完善海南工商职业学院、海口经济学院征地手续问题的请示》(海土资征字[2017]423号) (公文卡号:20171562924) 报市政府批准同意,由我局与海南工商职业学院签订70.443 亩《解决用地遗留协议书》,并已完善征地手续。现我局决定注销海南工商职业学院用地范围内的个人土地证,该学院用地范围内的个人土地证(详见附表)将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凡对此有异议者,请自本通告之日起15 日之内向我局琼山分局提出书面申诉。逾期视为无异议,我局将依法办理土地证注销手续。
特此通告。
附件:工商学院注销统计表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 王承贵,电话65923122 )
海口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1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