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爱花不慎遗失老城集用(2011)字第0283号集体土地使用证,土地登记座落为老城镇旧市场,登记面积52.50平方米,该土地权利人已于2017年9月19日在《海南日报》上刊登遗失并声明作废,现向我局申请补办新的土地证,经初步审核,我局决定公告注销老城集用(2011)字第0283号集体土地使用证。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登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材料送达我局地籍岗(电话:67629320),逾期我局将依法核准登记,补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原证作废。
澄迈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