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涉及征用地范围内坟墓户主自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2月22日之前与湾岭镇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尽快办理迁坟事宜,逾期不联系或不认领则视为无主坟,将按无主坟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湾岭镇党政办 联系电话:0898-86305649 13846513450
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湾岭镇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