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海口市美兰区检察院发现演丰镇边海村委会龙江村海边有两栋违法建筑,修建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及海岸带陆域不足100米范围内,且无任何规划报建手续,对海岸带生态环境资源造成影响。
经调查,海口市美兰区城管局和演丰镇政府依法均负有制止破坏生态保护红线和海岸带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并拆除违法建筑的监管职责。虽然美兰区城管局今年5月8日已对该违法建筑作出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自行拆除,但并未有效制止该违法行为,致使两栋违法建筑修建完工,且在自行拆除公告期满后,也未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及时拆除和清理违法建筑,导致海岸带生态环境长期处于被破坏状态。
为此,海口市美兰区检察院依法将该案作为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立案,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推进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同时,检察部门要求美兰区城管局和演丰镇政府两家单位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工作,及时发现并依法查处破坏生态保护红线和海岸带资源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好海岸带生态环境资源,落实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整改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