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媒体: 海南日报 |南国都市报 |南海网 |南岛晚报 |证券导报 |法制时报 |海南农垦报 返回首页
2018年01月04日 星期四  报料热线:966123
当前版: 004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省出台文件深化水价改革
非居民用水将实行
超定额累进加价
  本报海口1月3日讯 (记者原中倩)为进一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省物价局、省水务厅近日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建立健全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要以严格用水定额、用水计划管理为依托,以改革完善计价方式为抓手,通过健全制度、完善标准、落实责任、保障措施等,提高用水户节水意识,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产业结构调整。

  《意见》规定,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实施范围为城镇公共供水管网供水的行政事业单位、工业、经营服务(商业、宾馆、饭店、旅游业等)等非居民用水户。不具备实施超定额累进加价的非居民用户,按照依据定额核定的用水计划实施超计划累进加价。对同一非居民用户不同时执行超定额用水加价和超计划用水加价政策。执行居民水价的非居民用户、特种用水和市政、环卫、绿化、消防等公共用水暂不实行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

  《意见》要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地水资源状况,结合非居民用户用水实际情况,依据定额严格核定下达用水计划。在2018年底前各市县制定本地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具体实施方案,海口市、三亚市、儋州市要先行先试,全省在2020年底前全面实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

上一篇    下一篇
   第001版:头版
   第002版:要闻
   第003版:新时代新气象新作为
   第004版:新时代新气象新作为
   第005版:广告
   第006版:本省新闻经济
   第007版:专题
   第008版:潮起西岸
   第009版:中国新闻
   第010版:世界新闻综合
   第011版:本省新闻社会/民生
   第012版:图视
   第013版:体育新闻综合
   第014版:文娱新闻综合
   第015版:健康周刊
   第016版:健康周刊
勇挑发展实体经济重任
三亚出台方案 扶持奖励金融业发展
琢磨着再为农民多做点事
市民买菜可不用带现金
非居民用水将实行 超定额累进加价
建立统一规范的分税制财政 体制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
把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