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海南泰翔(国际)旅业开发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王涛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6)琼0105民初2073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至今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拟将被执行人王涛名下的位于海口市秀英区东山镇海榆中线188号东山高尔夫度假住宅区B15栋别墅1层Bl5-08房(证号:HK412806)进行评估拍卖,如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自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逾期本院将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